扬州邗江公安分局创新“律师驻所3×3”工作模式

06.12.2016  10:07

  扬州市邗江公安分局邗上派出所辖区社会治安复杂,每日接处警量约150起,占全区接警量40%以上。为有效破解难题,今年邗上派出所与该市司法局沟通协调、争取支持,采取律师驻所形式,充分发挥律师公信力高、法律素质强的优势,积极化解矛盾,使民警从繁杂的矛盾纠纷调处中解脱,更加集中时间和精力做好公安主业。10月律师驻所运行以来,律师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0余起,开展法律宣传21次,为37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

   一、坚持“三统一”,保障律师驻所顺利实施。 一是统一硬件配置。将一间20平方米的办公室改造成一间具备日常办公用品以及用于律师与群众沟通交流的沙发、茶几等设施的调解室。二是统一职责规范。每个工作日都有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驻所工作,重点当好矛盾调解员、法制宣传员、案件辅导员,为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为派出所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升提供辅助。三是统一台账制度。派出所在律师工作室内设置律师工作登记簿,驻所律师对每次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进行详细记载,做到一事一记、一次一记,对于可能出现的涉众型矛盾或群体性事件,及时向派出所当天值班所领导通报,共同做好防范工作。

   二、创新“三举措”,提升律师驻所工作成效。 一是坐堂问诊。驻所律师在派出所的律师工作室内定岗值班,“零距离、面对面”接受辖区群众的调解求助、处警不能当场调处完毕将人员带回所后的重点纠纷调解和所内民警的法律咨询等,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二是上门会诊。针对辖区内一些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和大病特困人员等需要法律援助的情况,派出所民警加强与驻所律师的沟通协调,及时上门提供法律服务,使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三是随警出诊。驻所律师积极参与疑难复杂租赁纠纷的调处工作,与民警共同出警,努力当场化解矛盾。

   三、健全“三机制”,推动律师驻所良性运转。 一是健全对接联动机制。内部,派出所注重驻所律师和派驻调解员之间的衔接互动。外部,派出所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对接联系,共同完善律师驻所制度,提升工作成效。二是健全社会宣传机制。结合警民恳谈日等活动,依托社区阵地、网上公安等,采取发资料、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积极开展律师驻所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报警群众积极通过驻所律师化解矛盾、咨询问题。三是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明确驻所律师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从严禁以私人名义接受委托、严禁接受服务对象吃请、严禁推诿不履行职责等方面规定驻所律师的工作纪律要求,派出所向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等定期通报情况,作为对驻所律师的考评依据,充分调动了驻所律师的工作积极性。(扬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