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采光维权”紫峰被判赔十万
24.11.2015 09:51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6年前,因自家房子被“南京第一高楼”紫峰大厦挡住阳光,年迈的陈姓夫妇起诉维权,后因故撤诉;6年后,老两口的儿子陈先生再次起诉讨要“日照权”并索赔10万元。23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决南京国资绿地一次性补偿陈先生10万元。
法院认为,“紫峰大厦”建成后,使原告所有的房屋日照时间减少至国标以下,结合陈先生房屋日照减少程度,以及日照减少对原告家庭生活、人员健康、房屋价值等的影响因素,法庭认为,原告主张被告补偿10万元的诉讼请求具有合理性,法庭应予支持。
(李自庆 顾敏)
编辑: 廉昕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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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1.2015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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