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分手后遭裸照威胁 检察机关:以强奸罪论处
03.03.2018 13:12
本文来源: 新浪江苏
去年三月,扬州女大学生小刘通过qq“查找附近的人”认识了校友王某。两人见面之后,很快确认了恋爱关系。但随着交往深入,小刘感觉对方并非真心喜欢她,三个月后,和平分手。未曾料到,六月下旬,王某再次找到小刘,想再续前缘。遭到拒绝后,王某竟然利用交往时偷拍的激情照片威胁小刘。
得逞后,王某又多次如法炮制。最终,无法忍受的小刘选择报警求助。检察机关认为,王某违背小刘意志,使用胁迫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行为,应当依法以强奸罪论处。目前,该案已经完成庭审,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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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2018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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