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该怎么罚?省交通厅请您提意见

13.10.2015  19:01

  中国江苏网10月13日讯(记者王千榕)对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该如何“开罚单”?省交通厅问政于民,正在公开征求对《江苏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附件《江苏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类型代码表》,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10月19日前通过信函和电邮两种方式反馈自己的意见。

  据了解,《江苏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办法》是省交通厅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违法行为发生,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的。《办法》共计13条,适用于本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对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实施累积记分。附件(《江苏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类型代码表》,将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划分为“城际客运管理类”、“城市客运管理类”、“普通货运管理类”、“危险货运管理类”、“维修管理类”、“车技检测管理类”、“驾培管理类”、“站场管理类”、“从业人员管理类”、“租赁物流管理类”、“其他管理类”等11大类,逐一编出代码,并一一明确“违法行为名称”、“违法依据”、“处罚依据”、“记分分值”、“罚款下限”、“罚款上限”、“其他行政处罚”、“其它措施”等。

  省交通厅公布的公开征求意见的渠道是: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京市升州路16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210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联系人:赵勇,电话:025-52853003、528531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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