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将记分 一年内满20分吊销证件
22.10.2015 17:17
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将记分 一年内累计20分吊销证件
记者21日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江苏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办法》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将通过累积记分方法,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违法行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或者从业资格证件在一年内记分达到20分的,将按规定吊销相应的证件。
设区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通过执法子系统依法对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按照规定,对已实施处罚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相应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或者从业资格证件予以记分。比如,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不按规定线路、班次行驶等违法行为,一次记分都在5-10分。
根据征求意见的规定,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考核周期为12个月,从经营者、从业人员初次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或者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分别计算。
编辑:兴乐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22.10.2015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