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不再备案:常州已落实

12.04.2016  11:12

        我市道路运输管理车辆“二级维护”不再备案

        经营者可根据车辆情况自行组织车辆维护

      中国江苏网4月12日讯  记者昨日从市运管处获悉,今年3月国内出台的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由“强制维护”改为“自行维护”的新政,已经在本市贯彻落实。市运管部门近日还专门针对这一简政放权的新举措,为运输企业组织了政策解读和相关培训。

        市运管处维修科工作人员介绍,原有车辆技术管理制度起草于20世纪80年代末,一直沿用至今,许多规定已经明显滞后于时代发展,“比如按照 以前的规定,道路运输者的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定,每4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护后车辆还要上线竣工检测,登记备案,这些都是强制性的。” 在老的管理制度下,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职责界定不清,行业管理部门容易对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越俎代庖。

        “新施行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明确了道路运输经营者可以自行确定维护周期,自行组织实施车辆维护。”该工作人员介绍,道路运输管 理机构不再办理车辆二级维护审核备案手续,在车辆年审时,也不再查验车辆二级维护凭证,但将通过定期检查、抽查等形式开展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 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范畴,并与客运班线招标和运输车辆审验直接挂钩。

        此外,客车、危货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周期和频率也出现了调整。其中,首次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不满60个月的,12 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超过6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一次监测和评定。同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证明, 作为配发《道路运输证》和审验的依据。道路运输经营者应明确专人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并实行一车一档。(蕴轩 马静)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