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隐患清理集中攻坚
12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动员部署会,深入分析当前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聚焦当前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风险隐患,坚持重拳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根治交通安全隐患,全力打响“两客一危”隐患清理、高危车辆严重违法查处、联动共治、交通安全设施突出问题整改、交通安全警示曝光“五大攻坚战”。省公安厅将协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对“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开展全面深度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动态监控、车辆例检、维护保养和驾驶员安全教育有没有落实,对落实不到位的一律联合约谈、通报曝光、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对“两客一危”车辆逢车必查、违规必扣、违法必处,严格执行车辆营运资质、轮胎制动等安全机件、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三超一疲劳”等“四必查”措施,做到违法不处理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行。严打“违章王”“百吨王”,对超载车辆一律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做好驳载工作,对车辆非法改装的,该拆除的一律拆除、该切割的一律切割,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落实转递和抄告制度,对异地营运的重点企业车辆信息,通报转递相关省(市)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对触网报警车辆做到报警必检查、检查必记录,实现“一地违法、多省通报、处处被查”。对在我省违法多、事故多的外省籍营运车辆,抄告交通运输部门转递所在地落实源头监管措施,存在重大风险的,建议停止经过我省营运线路的审批。加强与周边交警部门的协作,组织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跨区域常态化统一查缉整治行动,形成联查联控的严打声势。
省公安厅强调,遏制重特大事故必须下狠手、出重拳,对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必须绝不含糊、绝不手软、绝不留情,必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信用评估、新闻曝光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检查、扣押、整改、行政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措施。各级公安机关要明确岗位、明确人员、明确要求,强化暗访督导,切实把责任落细落地落实。对违反工作纪律,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落实和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有影响的交通事故,严格追究相关单位、部门领导和主办民警的责任。要强化警务保障,配齐配全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设施,坚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防止发生民警辅警伤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