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校园暴力 检察官:重在源头防范

28.05.2016  10:28

  据江苏省无锡市检察院统计,2013年至2016年4月,该市共发生学生遭受校园暴力伤害案件23件53人(其中包含中小学生及中职类学生)。 从校园暴力伤害案件涉及的犯罪手段及罪名来看 ,这类犯罪主要采用拳打脚踢、言语威胁等轻微暴力,涉嫌聚众斗殴罪的案件占此类案件总数的55.1%,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案件占此类案件总数的40.8%。 从校园暴力伤害案件涉及的犯罪主体及年龄来看 ,这类犯罪以职业类在校学生为多数,占此类案件总数的42.6%;年龄一般在14-18岁之间。 从校园暴力伤害案件涉及的犯罪场所及影响来看 ,许多校园暴力伤害案件发生在学校周边,既存在同校学生之间的校园暴力问题,也存在校外不良少年滋扰伤害在校生的问题。而此类案件往往产生的社会影响恶劣,不利于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 从导致校园暴力事件的诱因来看 ,主要有同学之间的偶发小摩擦积累成大冲突;高年级同学恃强凌弱,欺负低年级同学;与外校学生发生冲突,聚众斗殴,引发不同学校同学之间的相互群殴;寻衅滋事,索要钱财;因为早恋引发纠纷等。如学生吴某因琐事与同校学生陆某产生矛盾,后吴某纠集同学20余人在学校门口,殴打陆某等人,致使三人受伤。学生小磊和小宇因一句口角,纠集30余人在校外集体斗殴,在斗殴过程中致使多人受伤。

  防止校园暴力,营造良好和谐的校园环境,不仅需要检察机关尽心履职,也需要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并积极采取行动。

   一是重惩治,严厉打击侵害学生暴力犯罪。 充分发挥驻派出所检察官的优势,定期走访辖区派出所,主动联系学校尤其是辖区内中专、技校,及时了解校园及其周边的治安动态和突发事件,及时处理侵害在校生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对于舆情关注的校园霸凌等暴力事件,第一时间主动介入,详细了解案情,固定相关证据,就涉案学生及未成年人隐私保护及做好双方调处等工作提出要求,并根据案情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

   二是重协作,与相关部门合力整顿校园周边环境。 主动联合公安、教育局、街道、交巡警、文化等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如不良少年滋扰、网吧、游戏厅、校园周边交通等问题进行整治和改善,排除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还在校生一个安全、有序的学习环境。

   三是重预防,延伸开展源头防范,扫除普法教育死角。 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加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学龄期、少年期、青年初期三个成长阶段实施不同的法制教育内容,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加强在校学生的辨别和防御暴力侵害的能力。引导家长要与孩子多保持沟通与交流,以主流的价值观进行正确的引导,言传身地教育感化孩子,切忌使用家庭暴力,不能溺爱,护短。

   四是重疏导,关注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 无锡市检察机关在办理相关案件中,主动与相关心理咨询机构和专业人员合作,积极构建办案工作心理干预机制,促成其养成健康的心理及良好的人性品格。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一套完善的心理干预机制,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心理辅导中心,配备专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增开心理健康课程,全方位地预防因为心理疾病引发的校园暴力事件。同时,建议学校应经常性的开展集体娱乐活动,帮助同学之间建立友谊,在愉悦的气氛中开导学生,释放心中烦闷的情绪,学会克服青春期的烦恼,逐步学会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抑制自己的冲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