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裁案件每案用时不过4分多钟

15.03.2016  08:18

  一年来南京检方刑事速裁案件1700件

  晨报讯(通讯员市检记者钱鸣)去年3月1日开始,南京进入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的18个城市之一。记者昨天从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刑事速裁案件1700件1804人,占同期基层检察院起诉案件总数的24.9%。而从此类案件的庭审来说,基本上每案用时不过四分多钟。

  昨天,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对六起符合刑事速裁的案件集体进行处理,出庭检察官只当庭宣读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名称及起诉意见、量刑建议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调查评估意见,法院当庭宣判,六件案件前后只不过花了27分钟。今年2月底,吴某饮酒后驾驶轿车,行驶至江宁区横溪街道丹阳社区附近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检验,吴某的血样呈乙醇阳性,其乙醇含量为241.0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酒状态。事后,因涉嫌危险驾驶,吴某被检方指控。按以前普通程序审理,这个小案件审理可能前后需要很长时间,在昨天的刑事案件速裁现场,整个过程也就4分多钟。“这类刑事案件中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可能会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可以进行刑事速裁!”江宁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姚叙峰介绍。

  据介绍,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去年在全国18个城市开展,目前已试点一年。

  去年3月,南京市刑事速裁程序启动。根据规定,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依法可能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1类案件可简化程序、实行速裁。这11类案件分别为: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毒品犯罪、行贿犯罪、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刑事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

编辑: 项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