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连云港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04.12.2014  00:53

  11月16日,连云港市召开十三届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连云港市审计局起草的《连云港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会议指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政府投资审计监督行为,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举措,对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审计机关要立足本职,发挥好审计监督的作用,对于出现问题的项目要早提醒、早纠正,为提升政府投资效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保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依法依规支持审计部门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此前,《连云港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在全市率先进行了规范性文件制定风险评估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刘明 吕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