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全市户口通迁热点问题解答 公房也能落户

08.12.2014  19:24

  从今年12月1日起,南京市原“老五县”和主城区实现户口通迁政策,由于很多市民对户口通迁的具体政策不是很清楚,警方每天都接到很多咨询电话。

  记者梳理出市民最关注的几个热点问题,并请警方相关人士给予了解答。

  热点一:商住楼土地证注明为“住宅”方可落户

  问:我是六合人,在鼓楼区买了一处40平方米的商住楼,可以落户吗?

  答:商住楼比较特殊,在商住楼内注册企业不受限制,不需要征求其他住户意见,水、电、气等的价格也按照商业价格缴纳。但在户口通迁落户方面,商住楼和普通住宅楼并不同,能否落户要看商住楼土地证如何标注,如果标注为“商业”则不能落户,标注为“住宅”的可以落户。

  热点二:“老五县”已婚子女可以投靠主城区父母

  问:我是江宁人,已经结婚,父母在鼓楼区有一处小房子,我们现在能否投靠父母?

  答:户籍通迁前,“老五县”已婚子女不符合投靠主城区父母的条件。户籍通迁后,“老五县”已婚子女原则上户口优先落在自己房产内,但如果已婚子女将自己房产卖掉,可以按照直系亲属(夫妻、子女、老人)投靠政策,投靠主城区有房的父母。

  热点三:户口在“老五县”,再在主城区买房,户口可回迁

  问:我的户口原来在主城区,后来将主城房子卖了后,在六合买了一套房,户口也迁到了六合区。现在我又在秦淮区买了一套40平方米学区房,户口能不能迁回来?

  答:户籍通迁前,如果居民户口已迁往“老五县”,如果想再迁回主城区,必须按照市外居民落户政策办理。户籍通迁后,户口在“老五县”的,如果在主城区再次买房(住宅),不论住房面积多大,均可回迁。

  热点四:承租单位公房也能落户

  问:我在主城区承租了单位公房,是否可以将户口落进公房?

  答:主城区公房同样可以落户,只要拥有各区房管局出具的承租证,或单位出具的单位承租证即可。公房落户有两个前提:首先房子必须是住宅,其次必须有承租证。个人租赁住房不在允许落户范围。部分单位私自将办公用房改造成宿舍,出租给员工居住,这类“公房”不可以落户。

  热点五:市内户籍通迁不设指标限制

  问:市内户籍通迁程序如何办理?有无指标限制?

  答:市内户籍通迁,可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老五县”居民迁入主城区,部分区可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还有部分区可到派出所办理。目前,市内户籍通迁没有指标限制。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