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实行矫正对象“九必谈”教育效果明显

28.06.2016  22:38

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日前通过网上巡查发现,刘桥镇社区服刑人员汤某(女)违反住宿规定。经调查,该犯反映家庭矛盾突出,丈夫有外遇,且家暴频繁,滞留在外是为了监视丈夫,防止丈夫与小三接触。社区矫正大队了解情况后,按照“九必谈”规定,立即安排互帮共建民警介入谈话教育。

该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在实际管理中发现,部分社区矫正管理对象身份意识、规范意识和行为意识较差,时常发生不认罪、不服管、消极对抗、私自外出、脱管和脱逃等违法违规行为。为进一步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及矫正,有效降低违规违纪率,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今年3月份以来,他们有针对性地建立“九必谈”教育制度,规定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区服刑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介入,实行谈话教育:一、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未成年人、审前评估未同意等情况的罪犯报到时必谈;二、盗窃、诈骗、性犯罪等易重新犯罪类罪犯报到时必谈;三、身份意识、规范意识、行为意识差的罪犯报到时必谈;四、情绪异常、行为怪异,有明显精神障碍倾向或自杀、自残倾向的必谈;五、与当事人、邻里、家庭成员矛盾突出有可能会引发事端的必谈;

六、身陷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有可能外逃、上访等影响刑罚执行的必谈;七、家庭重大变故、身患重大疾病有可能影响刑罚执行的必谈;八、不遵守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分的,或不服从管理,威胁、辱骂、殴打司法工作人员的必谈;九、其他按照“分级谈话”制度,需要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谈话教育的罪犯必谈。

该制度实施3个月以来,已对42名服刑人员进行逐一的深入谈话,经谈话的人员未再发现违纪现象,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