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无业男"爱上"72岁捡垃圾老太 通州公诉婚恋诈骗案

06.07.2016  13:56
 
 

  72岁的老太在两周内被骗走3万余元,而实施诈骗的竟是比她小44岁的“男友”。6月15日,经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明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现年28岁的王明,家住通州区金沙街道。2015年11月的一天,他在居住的小区内遇到一个正在捡垃圾的老太。老太名叫田芳,现年72岁,老伴已去世多年,儿子在外地工作。田芳独自居住,以捡废品为生。

  虽然王明才28岁,但却喜欢和年纪大的人搭讪聊天,看到田芳后,他便走上前和其聊天,俩人越聊越投机,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竟然确立了“恋爱关系”。聊天过程中,王明谎称自己姓蔡,妻子在国外打工,夫妻感情不好,自己开了一家装潢公司。以为遇到真爱的田芳对此深信不疑。

  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后,王明便开始以各种借口向田芳要钱。2015年12月初的一天,他对田芳说,自己要请工人吃饭,可最近手头上有点紧。田芳一听,便给了他1500元。第二天,尝到甜头的王明又打起歪主意,以要请工人唱歌为由骗了田芳1000元。

  过了几天,王明又想着从田芳处骗点钱花花。一天晚上,他对田芳说自己母亲的超市需要进货,可是没有流动资金,问田芳能不能借给他1万元。田芳二话没说,第二天便到银行取了1万元交给他。

  2015年12月11日,王明开车载着田芳来到自己的拆迁房里,说自己打算和妻子离婚,等以后把这房子装修好了就和田芳一起住进来。田芳听后十分开心,顿时觉得与王明又亲近了不少。此时王明又借机说道:“装修房子还缺点钱,能不能向你再借2万元?”田芳一心想着两人以后的“幸福生活”,便欣然同意,又答应借2万元给他。第二天,两人来到银行,田芳又取出2万元存款交给王明。考虑到这2万元银行存款尚未到期,王明便给了田芳1000元作为存单提前支取的利息损失。之后,王明将其中的1万元汇给自己的父亲用于做生意,其余的钱都被他用于日常开支。

  考虑到很少有人能接受“28岁男子与72岁老太谈恋爱”,两人的“恋情”一直处于地下状态。后来,田芳的好友李梅发现田芳找了一个小男友,但她并没有反对,而是委托田芳帮她也介绍个男友,田芳便把这件事和王明说了。过了几天,王明便带着他的朋友和李梅见面,最后两人并没有在一起。经过这次事件,王明便开始担心自己和田芳“谈恋爱”的事情会败露,思前想后,他决定与田芳断了往来。

  2015年底,田芳的儿子装修需要用钱,而此时田芳又联系不上王明,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报案。

  警方根据田芳提供的线索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明,并将其抓获归案。后经调查,原来王明和妻子关系很好,并且根本不是装潢老板,而是一名无业青年。据王明供述,在与田芳交往的同时,他还与数名空巢老人保持恋爱关系。

  办案检察官说,近几年,空巢老人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该案的发生也警醒有关部门应当把空巢老人婚恋问题和心理问题摆上议事日程。为此,办案检察官建议,老人特别是空巢老人在婚恋交友中一定要注意验证对方真实身份。涉及到钱财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轻易将钱财交给对方。即使借了钱,也一定要保存借条以及汇款记录等,一旦发现被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相关部门要对空巢老人加强法律宣传活动,帮助他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子女们也要常回家看看,多关注老人们的精神世界。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