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力合作 共护长江
“‘水利壹号’执法艇2月2日夜间值班情况:……20:50—22:40配合‘北湖三号’扣押一条采砂船……”
“‘海巡06306’艇2月2日……巡查时发现采砂船作业,与水利等部门协作配合……”
2月3日清晨,江苏省镇江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韩振生陆续接到几条汇报值班情况的短信后,开始了一天的工作。没有烦琐的层层上报过程,没有复杂的部门协调程序,一次多部门协作,两个值班点相互配合,抓获并扣押非法采砂船的行动就这样紧张而有序地完成了。这是镇江实施跨部门联合执法打击非法采砂中的典型一幕。
政府主导 部门协作
推动联合执法机制创新
镇江处于长江下游,是黄金十字水道长江和京杭运河的交汇点,自古以来就是沟通东西南北的良港。所处镇扬河段,河势变化剧烈,曾发生多起坍江险情,非法采砂极易加剧险情的发生。由于诸多因素影响,近年长江镇江段非法采砂一直是“打而不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确保长江河势稳定、防洪和通航安全,维护沿江企业生产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为新时期镇江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早在2002年,国务院颁布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就明确规定,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2009年,水利部和交通运输部签署《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备忘录》,强调要充分发挥两部合作机制,共同加强对长江河道采砂的打击和治理。经过多年努力,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初步实现依法、科学、有序的目标。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对砂石的需求进一步加大,采砂管理的难度与日俱增,沿江各地水利、公安、海事、航道、渔政等部门或各自为政,或配合不够紧密,造成人力物力的大量消耗,效率低下,管理成效不明显。
如何让切实可行的制度“落地生根”,使各方力量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打击非法采砂的良好局面?
镇江市开始探索建立河道采砂管理联合执法的新机制。2012年,镇江成立了以分管水利的副市长为组长,多个涉江管理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禁采江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禁采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和工作制度。2014年6月,发布了《长江镇江水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将打击长江非法采砂专项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同年,将水上安全治理联合执法运行保障经费列入市级财政,每年专项安排325万元作为联合执法打击非法采砂的运行保障资金和执法船艇、执法基地建设启动资金。
“只有实行联合执法,合力管理,才能彻底治理长江非法采砂这一顽疾。”镇江市副市长胡宗元说。
联合执法,意味着水利、海事、公安等部门要各司其职,责任落实到人。方案明确,市禁采领导小组负责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协调和督查;水利部门负责对长江非法采砂行为的行政处罚;公安部门除按照协议配合水利部门打击行动外,还要依法维护水上治安,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予以处罚;海事部门负责维护长江镇江段水上交通秩序,依法对运砂船舶严格监管;各辖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水利、公安、海事、交通、监察、财政等部门及有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履行职责,建立联合管理和执法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做好本辖区内打击非法采砂等工作。
“过去,由于各部门之间配合不紧密,水上执法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时,大多靠的是感情,有时半夜执法时,支援还不能及时到位。现在不同了,采取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部门紧密协作,实行联合执法,形成一个整体,靠的是责任。”镇江市水利局副调研员薛政说。
镇江还建立健全了与之配套的10项制度,即联络人制度,季度工作例会制度,联合巡查制度,执法链接制度,涉水船舶、人员信息库制度,专项行动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表彰奖励制度,专款专用制度。这些制度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采砂管理工作制度体系,促使联合执法规范化、常态化。
密切配合 快速反应
实现联合执法无缝衔接
2014年盛夏,举世瞩目的青奥会在江苏南京举办,多个涉江部门紧密协作,共同维护水上安全,达到了保障青奥会顺利开展的良好效果,为联合执法打击长江非法采砂提供了有益借鉴。同年10月,汛期过后的长江镇江水域,非法采砂又现抬头趋势。镇江市决定自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对长江镇江段非法采砂实施集中整治,这是联合执法的一次大考。
专门的执法队伍、专门的执法值班点和扣押点、详细的执法任务分工是联合执法的三把“宝剑”,缺一不可。
镇江市首先统筹执法人员,组建了30人的联合执法队伍,镇江水政、镇江海事、水上公安、长航公安分别抽调6人,长江镇江航道处抽调4人,丹徒区江心洲、世业洲各抽调1人。执法队伍实行值班轮换制,重点开展日常巡查、接警、联合出警、执法处理等。其次,在引航道上游的镇江海事一号基地、镇江海事大沙基地设置两个联合执法值班点,在世业洲水行政执法扣押基地、水上公安水警码头引航道基地和焦南坝基地、长航公安警备码头扬中丰乐桥基地设置多个非法采砂船舶扣押点。再次,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每天安排水政、公安、海事执法队员各4名,分成两个执法组,水利、海事执法艇各2艘进行水上巡查。为了节约资源、提高效率,确保夜间全时段、重点水域巡查和打击到位,每天下午6点至晚12点,执法组动用海事执法艇开展辖区水域的重点巡查与打击,次日凌晨至上午6点,由水利部门执法艇接过“接力棒”,继续巡查和打击。遇到紧急情况时,公安、航道等部门的执法船艇随时调用。
记者在镇江海事大沙基地值班点看到,休息室、健身房、卫生间等设施一应俱全,白净整洁的床单、生机盎然的绿植、一尘不染的走廊……这样的值班环境为夜间辛苦值守的执法队员们带来一丝暖意。
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后,过去时常发生的,因层层上报等待批示,或多渠道举报泄露消息而延误执法时机的情况大大减少。海事部门独自巡航时,若发现非法采砂、非法停泊或非法移动的采砂船只,无须像过去那样等待水利部门取证,可以立即拍照和摄像,及时通知值班点队员前往打击。
“现在,巡查值班队员发现非法采砂船只,可直接通知值班点现场执法,无须向上级汇报,无须水利、海事、公安等部门再协调,缩短了时间,提高了执行力。”韩振生介绍说。
此外,镇江市充分发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广泛发动基层群众的优势,合力打击非法采砂工作。记者采访了解到,镇江江心洲专门成立了打击非法采砂工作指挥部,出台了《江心园区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明工作纪律,广泛发动基层群众参与江砂禁采,江砂禁采力度“空前”。
“江心洲四面环江,河势稳定直接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我们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老百姓一发现线索就立即通报乡镇各级领导,积极参与江砂禁采工作。”镇江市丹徒区江心洲生态农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陈静说。
资源共享 优势互补
实现联合执法多方共赢
“2014年全年共抓获非法采砂船只69条,其中11月中旬到12月底共抓获20条。截至2015年3月25日,仅抓获11条。”韩振生向记者介绍联合执法以来的工作成效。
从数据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去年11月开展集中整治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打击非法采砂船的效率显著提高,抓获船只数量占全年的三分之一以上。随后,这一“战果”起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2015年第一季度长江镇江段非法采砂现象锐减。
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打击长江河道非法采砂的主体,海事部门拥有精良的水上巡查和监控设施设备,公安部门在水上执法中能够有力打击违法犯罪,应对暴力抗法,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广泛发动基层群众参与江砂禁采。联合执法实施后,各部门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多部门联动的合力与威慑力得到彰显,达到了“1+1>2”的效果,确保了长江河势稳定和通航安全。
记者在镇江海事交管中心看到,工作人员正对着数台电脑屏幕进行电子巡航,屏幕上可清晰看到江面船只的实时情况。海事部门先进的装备为及时发现和核实非法采砂船提供了极大的信息便利。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接到群众举报或通过雷达扫描和高清探头监控发现非法采砂船只后,立即将情况反馈到就近联合执法值班点,再由值班点派出执法艇前去处理,确保取证的准确性。”
“非法采砂船往往占据主航道,直接影响通航安全,以往三分之一的海损事故都和非法采砂船有关。联合机制运行后,非法采砂船日益减少,目前非法采砂船只造成的海损事故几乎为零。”镇江海事局副局长王长宁说。
“过去,半夜一两点接到报警电话是常有的事,实施多部门联动后,夜间接报警情况几乎没有了。同时,执法队员的现场抓获效率显著提高,长江水上航道秩序和港口作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副局长吴滨说。
“镇江实施跨部门联合执法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的做法具有典型意义,也为江苏沿江各市县采砂管理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江苏省水利厅副巡视员韩全林对镇江实施跨部门联合执法给予充分肯定。
通力合作,共护长江。长江的安澜离不开沿江各地领导的高度重视,离不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非法采砂的高压严打和一线执法人员的艰辛付出,更离不开一种良好的合作机制。将各方力量汇聚到一起,集中迸发——镇江实施跨部门联合执法打击非法采砂是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创新的又一次生动实践。(刊登于《中国水利报》作者:王妍 邵自平 李广林 黄妍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程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