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实践】建设适老宜居住区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的客观需要

07.12.2015  11:34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周岚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数的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数的7%时,即为“老龄化社会”。1999年,中国超过60岁的人口已超过10%,已经进入了所谓的“老龄化社会”。中国是目前世界上老龄化人口最多的国家,而且这一态势还会加剧。据联合国预测,到2050年,中国的老年人人口会超过三分之一。

对于城乡规划建设者而言,我们要特别关注老龄化对城镇化的影响及对规划建设的需求。与西方国家先城镇化、后老龄化不同的是,我们是尚未完成城镇化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如果说西方社会不得不在城镇已基本建成之后实施再改造以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的话,我们则可以在城镇化规划建设过程中同步融入老龄化社会需求,而不用后期改造浪费社会资源。

中国人特有的家庭观和亲情理念决定了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将是未来中国社会的主流。即便是西方社会,也经历了从强调机构养老、独立老年养老院、老人社区到更加重视居家养老的变化过程。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为主的特点决定了应对老龄化社会的需求绝非提供一些独立养老机构和设施那般简单,而是每个住区都必须考虑适老宜居的现实需求。

适老宜居住区的标准是什么?我们会同民政等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居住宜老、设施为老、活动便老、服务助老、和谐敬老”五方面标准。对照这一标准,城市中许多住区是达不到要求、需要进行适老化改造的。正因如此,江苏率先制订出台了开展适老住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通过在全省推进试点示范,为全面推广积累经验。同时我们结合十三五规划的制订,计划推进老旧小区改善提升行动,并将住区适老宜居作为衡量城市住有宜居水平的重要内容。

从全行业来说,我们需要综合考虑老龄化社会对城市、社区、住宅的各方面需求,从城市规划、无障碍设计、居民区配套、适老住宅乃至通用住宅建设等多个方面作出系统化的制度安排,这既是中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的客观需要,也是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践行“共享”、“协调”发展理念的务实行动。

2015年11月30日《中国建设报》专题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