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成江苏首个离境退税城市 境外旅客购物500元可退税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3月31日,财政部税改司发布公告,同意江苏省等3省2市自4月1日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德基广场等11家商场(商店)确定为南京首批离境退税商店,而南京也成为了江苏首个离境退税城市。
据南京市商务局副局长何晓庆透露,4月1日上午,一位美国游客在新街口百货成功开出全省离境退税第一单;4月16日,1名由上海入境并购物的香港旅客,在上海商店里购买了价值2000多元的琉璃工艺品,该名游客在南京禄口机场口岸离境时,办理了全省第一票离境退税业务,享受到227.2元的退税。
目前,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金鹰国际商贸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市工艺美术总公司、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博物院服务部、南京金箔集团宝玉工艺有限公司、南京同曦瑞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南京万尚城有限公限公司和德基广场等11家商场(商店)为南京首批离境退税商店。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作为南京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并在禄口机场隔离区内设立退税业务办理窗口。
离境退税政策,适用对象为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而退税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
境外旅客要取得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六个条件:(1)同一境外旅客同一天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购物金额达到起退点500元人民币,并且按规定取得退税申请单等退税凭证;(2)在离境口岸办理离境手续,离境前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3)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4)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托运出境;(5)所购退税物品经海关验核并在退税申请单上签章;(6)在指定的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据了解,退税款的计算是以离境退税物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额(含增值税)为依据,乘以11%退税率,并扣除约2%的银行办理退税手续费。相当于境外游客每购买符合离境退税条件的商品100元,可享受9元左右的退税。(实习生 张梦婷 记者 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