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连线常熟检察话驻矫办带来的变化

10.12.2014  12:33

   

  连线嘉宾: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黄晓峰

  新闻背景:自2012年2月开始,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在该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挂牌设立驻矫中心办公室,两名监所检察科干警常驻办公,专门负责监督矫正执法工作。

  记 者:驻矫中心办公室(下称驻矫办)是在什么背景下设立的?

  黄晓峰:监所检察部门负有对看守所、监狱和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的职责。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均在看守所、监狱设立了派驻检察室,对监管场所的执法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而社区矫正对象由于分布比较分散,对其管理教育工作主要由乡镇或社区司法所承担,检察机关无法设立派驻检察室,致使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一直相对薄弱。

  为推动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深入开展,2011年常熟市司法局建成了集教育监管、公益劳动、心理咨询、帮困扶助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下称社矫中心),配备了20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作为社区矫正监管平台。

  2012年1月1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正式颁布《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落实该办法,次月常熟市检察院在该市社矫中心挂牌设立驻矫办,和驻看守所、监狱检察室一样实行派驻检察,两名监所检察干警长驻社矫中心,专门负责对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记 者:驻矫办设立后,监督工作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黄晓峰:工作职能从监所检察科相对独立出来,实现了从兼职监督到专职监督的转变,监督素能趋于专业化;驻矫办与社矫中心信息平台联网对接,从半年一次的检察监督转变为即时监督和同步监督;从单一的巡回检查和专项检察监督,转变为交付执行、矫正执行、解除终止矫正全方位监督;从听取辖区矫正情况汇报后有针对性抽查矫正台账,转变为进入矫正平台和档案,对各个阶段、每项重点内容、每个重点人员跟踪监督;纠错方式由书面多口头少,转变为口头多书面少,易于接受。

 

  记 者:你们的监督内容有哪些?

  黄晓峰:具体监督工作比较复杂,但可以借用中医“望闻问切”的形象说法。望,就是查看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和监狱、看守所的决定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向社矫中心送达,社矫对象是否在规定时间到社矫中心报到,社矫中心有无告知矫正对象相关权利义务,是否建立帮教小组和制定矫正措施,日常矫正工作是否合法到位等。

  闻,就是听取矫正机关工作情况、矫正成员单位各方意见和建议,接受矫正对象及其亲属等有关人员的控告、举报等。

  问,就是向各社区司法矫正单位了解辖区矫正对象的表现,同矫正对象谈话,掌握矫正对象的动向和各矫正片区存在的问题。

  切,就是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向相关单位发出口头和书面检察建议,对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对违法或不接受矫正的矫正对象提出收监建议,查处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

 

  记 者:举个具体案例说说吧。

  黄晓峰:比如,2012年12月28日,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2013年1月5日入矫。当年2月上旬,社矫中心组织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劳动,驻矫干警发现张某没有参加,也未请假,便深入了解情况,结果发现张某因在某镇赌博被常熟市公安局处以治安拘留十五天。驻矫办干警遂联系该镇派出所,对方称已将情况通报镇司法所,但司法矫正工作人员李某未向矫正中心报告,也未通报检察机关。

  我院当即向市司法局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建议市司法局向法院建议将张某收监,并对李某隐瞒不报进行处理,引起市司法局重视。不久,司法局对李某通报批评,法院根据司法局建议,张某治安拘留期满后被立即收监。

 

  记 者:监督确实及时有力。能具体说说驻矫办成立后的监督效果吗?

  黄晓峰:常熟市2011年在矫人员月平均453人,因严重违法收监12人;2012年在矫人员月平均477人,因严重违法收监10人;2013年在矫人员月平均491人,因严重违法收监6人;今年以来在矫人员月平均456人,因严重违法收监4人。由此可见,矫正对象严重违法正在不断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