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入狱连累无辜孩子 镇江市润州区检察官倾情来当“爱心妈妈”
让作恶者受到法律制裁是检察官的本职,而化解被害人的困厄状态,更关乎司法者的责任和良知。作为未检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者),检察官不仅是国家的公诉人,更是未成年人的国家监护人。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成功给因案致困家族的学子小芳(化名)找到了可靠的监护人,保护孩子健康成长。
小芳(化名)今年8岁,她的父母双双被判处十年以上徒刑,爷爷奶奶早逝,只能由80多岁的曾祖父母抚养。2021年初检察官第一次上门时,小芳的曾祖父抖抖索索出来接待检察官,小芳的曾祖母则卧病在床,无法起身。小芳躲在里屋不肯出来。时隔半月检察官第二次上门,就是小芳曾祖母火化的日子。小芳一身白色孝服,瑟瑟缩缩躲在人群里。
对此,润州区检察院立即成立“个案专班”,未检、民行、控申等部门共同制定了“1+N”多维司法救助方案。经过反复讨论和实际推演,完善的救助方案制定好了。检察官联系当地民政部门,给小芳家建档立卡,申领低保,并纳入困境儿童帮扶范畴,每月可享受1000元的经济补助。根据小芳家庭的特殊情况,检察官还帮助申请了专项救助资金1万元,有了这些经费,孩子总算有了基本生活保障。检察官还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请专业人员对小芳进行心理辅导。
事情并没有结束,检察官想起小芳曾祖父无意中提到的一句话,老人说他年纪大了,就怕一撒手,这女娃儿没人管教,又走上她父母的老路。检察官下决心一定要给小芳找一个在生活中的可靠监护人。
检察官先摸排出与小芳感情亲近又有一定抚养能力的两位长辈:姑奶奶和大伯。在征得他们同意后,检察官驱车几十公里,来到小芳母亲服刑的常州监狱,告知她这样的安排。小芳母亲听到消息后惊呆了,检察官和政府部门居然对一个服刑人员的女儿如此关爱,这个曾是“道上”有名的大姐大,流下悔恨与感激的泪水。
办案检察官工作日记上又多了这样几行文字:“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晴。在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的小会议室里,由民政部门、街道、社区共同见证,签署协议,小芳由其姑奶奶和大伯共同监护。同时,由该院的检察官刘滢作为小芳的‘爱心妈妈’,结对帮扶。”
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检察官近期去看望了小芳,看到欣慰的一幕:小芳一日三餐都能吃上姑奶奶烧的热饭热菜,个头也长高了;她上下学有大伯用电动车接送,在家上网课也有堂姐辅导。现在小丫头二年级了,梳个小马尾辫,走路蹦蹦跳跳,活泼可爱。关键孩子在校成绩优异,表现良好,老师同学都很喜欢她。
本案办结之后,检察官迅速总结个案经验,针对性地打造“南山蓝”困境未成年人“6+X”护苗工程,联合人社、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共同解决困境儿童的社会适应性问题。润州区检察院还出版《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自我预防》一书,以期在未来能够帮助更多的困境儿童加强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