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花果山"天价菜单"涉事酒店被罚5.5万元
7月27日,《连云港花果山一饭店开天价菜单:野菜土鸡688元》的报道,引起有关部门重视。8月4日,连云港市物价局检查执法分局向开出“天价”菜单的新世纪大酒店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55000元罚款。
7月26日,江苏扬州籍游客吴先生一行7人在连云港花果山景区门口新世纪大酒店用餐时遭遇了“天价菜单”:点了9个菜,总共2012元。28日,连云港物价局对“天价菜单”调查结果进行通报,认定该酒店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并于7月3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事件发生后,新世纪大酒店店主动配合调查,并深刻反省。
8月4日上午,连云港市物价局召开了案审委会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1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第十一条第1款、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酒店经营者罚款55000元的行政处罚。其中,对其违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对其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之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处以50000元罚款。据了解,连云港物价部门已于当天向新世纪大酒店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酒店店主表示接受处罚决定,今后要守法经营,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据悉,连云港市物价部门近期开展了以“营造公开透明放心的消费环境”为目标的市场价格秩序百日整顿活动,通过加强价费政策宣传、引入价格信用管理、整顿规范明码标价、严查价格违法行为等举措,进一步规范价格秩序。
连云港市物价局检查执法分局局长陈波表示,价格工作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领域广,日常监管难以做到全天候、全地域、全覆盖。他呼吁广大市民、网民和游客,能当好港城价格工作的“情报员”,通过12358价格举报热线、“连云港物价”政务微博等途径,及时把发生在身边的价格违法行为反映给物价部门。陈波表示,连云港物价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净化市场价格环境,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价格权益。(施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