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连云区森林警察大队扎实开展“2014利剑行动”
04.02.2015 10:54
本文来源: 林业局
连云港市连云区农林水利局森林警察大队于2014年10月10日至2015年1月底,扎实开展了“2014利剑行动”,通过精心组织、集中整治,使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行动期间,共出动警力317人次,车辆81台次,端掉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窝点两个,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9起,查处5起,正在调查处理的4起,行政处罚5人,罚款10万余元,收缴并放生野生动物965只。
为使此次专项行动能取得实效,大队采取多项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员。二是认真排查,明确重点。采取调查走访、实地巡查等形式,重点对辖区范围内乱砍滥伐、乱埋乱葬、侵占林地及非法猎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等行为进行清理检查,做到摸清底数、撑握实情。三是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与地方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紧密配合、高效联动、形成合力,深化联合打击。与地方公安联合,对野生动物栖息地、高速路口、群众举报的收购窝点等场所进行突击检查;与工商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集贸市场、酒楼等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四是加强宣传,提升效果。大队把执法整治与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特别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其中在连云港电视台新闻频道港城365节目中,进行了两次宣传报道、在连云港苍梧晚报醒目位置进行两次大篇幅刊登,在放生野生动物过程中还邀请记者进行见证,并全程摄像,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大队还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发宣传资料、上普法教育课等形式在全区上下广泛开展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使全区广大群众增强了林业法律法规的意识,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从根本上遏制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本文来源: 林业局
04.02.2015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