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突出三个重点为社区“减负”

20.08.2015  20:09

      连云港市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专项治理,把“人、事、费”三个重点领域作为切入点,为社区“减负”、“瘦身”,切实把城乡社区负担降下来。

      一是突出减事。不再下达协税护税、招商引资等硬性任务;从严控制市级及以下创建达标活动;整合活动阵地,村设“九室”,城市社区设“两大服务中心”;简化工作台账,除省和省级以上部门规定外,原则上不要求村(居)制作纸质台账;削减盖章事项,只保留发展党员相关材料证明等21项,其它事项一律归口办理。二是突出减费。社会抚养费、水利工程水费等费用由征收主体据实征收,不得下达代收代垫任务;秸秆禁烧等费用不得转嫁给村(居);禁止以治安联防、节庆等名义要求村(居)赞助。村(居)报刊订阅年度费用不得超过2800元。三是突出减人。主要是精简超编干部职数,鼓励村(居)“两委”干部交叉任职,村民小组长原则上由村干部兼任。

      通过专项治理,共取消村(居)工作任务和指标22项、占原有任务和指标的10.6%,评比达标项目17个、占原有总数的32%,设在社区的非正式组织机构47个、占原有总量的70%,整合活动阵地45个、减少80%,累计清除各类牌匾1.21万块,市级层面社区减负率达74.2%,把社区从各级政府下派的繁杂行政任务中解放出来,将主要精力放在群众服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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