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
今年初,连云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再次将其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规划》中明确,“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健全科学的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同时,又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写入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这将对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起巨大的推动作用。
为了确保《规划》生根落地、《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连云港市总工会在认真学习《规划》和《连云港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采取“五加强”、“五强化”的举措,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协商理念。 为了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将深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党政干部培训内容,加强典型的宣传引领,释放更多正能量。 二是加强主体培育,强化主体建设。 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把基层工会组织的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加强行业(产业)工会联合会建设,发挥行业(产业)工会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从体制机制、人力财力上解决工资集体协商相互瓶颈。 三是加强规范运行,强化协商质效。 坚持要约常态化。坚持定期要约和集中要约相结合,适时要约和动态要约相结合。坚持协商程序规范化。严格协商代表经职代会选举产生,严格协商内容体现职工真实意愿,严格合同文本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严格生效文本及时进行公布等程序。坚持文本菜单化。切实防止合同文本“格式化”、“空心化”,确保协商内容量化、具体、体现个性化要求。 四是加强三方协作,强化职能优势。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委员会每年将按照《规划》和《连云港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层层布置落实,及时向企业行政和工会下发“工资集体协商提示函”,宣传、提醒、引导和督促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三方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加强督查,强化职能优势,真正形成三方联动、上下互动的工作新格局,努力实现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整体推进。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考核激励 。坚持一级督查一级,对态度不积极、行动迟缓的企业重点督查,督查情况及时编发通报。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各级工会加强对企业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质效自我提升计划的引导和激励,指导企业按照省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质效自我提升指引》,积极开展自测自评、持续改进和提升完善,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逐步实现“协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要约常态化、内容精细化、考核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