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通过省级预检

17.08.2015  13:13

  8月11日至12日,江苏省绿委办副主任、省林业局副局长葛明宏带领省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预检专家组来连云港市检查。市领导尹哲强、吴海云、张晓红等陪同检查或出席汇报会、反馈会。
  汇报会上,副市长尹哲强代表市政府对省检查组的各位专家和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他说,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是代表一个城市绿化成就的最高荣誉,也是一个城市生态环境优良的重要标志。连云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建设和园林绿化事业,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生态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绿化造林,发展林业产业,取得了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双丰收。至2014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达26.03%,林木覆盖率28.9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01%。2003年该市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至2007年,连云港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所属县份全部进入“全国绿化模范县”行列,2012年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已成为连云港独具魅力的对外形象和金字招牌。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是该市着眼于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启动创建国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以来,坚持“高标准、有特色、创一流”的方针,以“生态港城 绿色港城和谐港城”目标,坚持以法治绿、科技兴绿、建管并举,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和社会资源,构建了上下互功、左右协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民创建格局,整体创建工作获得了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局以及其他兄弟城市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创建各项指标达到了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评选标准。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下一步,连云港市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突出问题导向,对创建工作逐条梳理,进一步查漏补缺,对达到标准的持续巩固提升,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到位,全力推进全市“创模”工作再上新台阶。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晓红代表市政府汇报了连云港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国土绿化工作情况,与会人员观看了连云港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专题片。
  省专家组一行先后来到苍梧绿园、朝阳东路、市行政中心景观大道、苍梧河滨花园、花果山大道、花果山风景区等绿化现场进行了实地检查。通过看现场、查资料,检查组成员一致认为连云港市的各项指标已达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标准,同意通过预检。专家组认为,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在创建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有力、科学实施、成效显著,实现了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村庄生态化、道路林荫化、小区花园化。专家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把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与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结合起来,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与保护自然并重,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景观效应三大效益兼顾,绿化、美化、文化三化结合,绿地、林地、湿地三地共建,加强生态防护林、经济林、养生林、文化林、保育林的建设,不断推动连云港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再上新台阶,争取成功创成全国绿化模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