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出台超标粮处置实施意见
06.02.2017 20:37
本文来源: 粮食局
根据连云港市政府《关于印发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发〔2015〕176号)文件精神,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16日印发了《连云港市超标粮食处置实施意见》(连政办发〔2017〕4号)。
《实施意见》提出了超标粮食的判定依据,明确了超标粮食处置路径和费用承担方式,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文件的出台,为保障连云港市粮食质量安全,防止农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超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利益和公共安全提供了制度保证。
本文来源: 粮食局
06.02.2017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