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行动】连云港市健全涉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31.03.2016  18:22

为大力实施“春风行动”矛盾纠纷化解工程,连云港市司法局开展涉侨矛盾纠纷走访排查活动,通过走访了解到目前连云港共有侨资企业756家,年进出口贸易额达到380亿美元,从事侨资工作人员16万人,归国侨眷3万余人,涉侨群体矛盾纠纷调处需求强烈。针对这一现状,连云港市司法局主动与市外侨办对接,联合市综治、市外侨办等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涉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预防和化解涉侨矛盾纠纷,促进侨界和谐稳定。

一是成立侨界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在市级层面成立“连云港市涉侨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市侨商会设立“连心桥”涉侨矛盾纠纷人民调解中心。各县(区)侨联组织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成立涉侨纠纷调解委员会。市县(区)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涉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二是建立涉侨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库。 选聘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归侨侨眷、侨联干部或热心侨界工作的成年公民担任人民调解员。注重发挥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侨联法律服务中心专业律师、维权志愿者的积极作用。依托省市侨联侨界专家委员会等专业组织,建立涉侨矛盾调解专家库,根据纠纷调处需求,邀请相关专家提出意见、参与矛盾调解。对涉侨矛盾纠纷调解员实行“以奖代补”政策。

三完善涉侨矛盾纠纷诉调对接、裁调对接等工作机制。 人民法院在涉侨案件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各个阶段,均可以委托“连心桥”调解中心进行调解,或邀请调解员协助参与调解。仲裁委在审理涉侨仲裁案件时,可以委托“连心桥”调解中心进行调解,或邀请调解员协助参与调解。涉侨纠纷调解委员会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