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直通车】连云港市举办《江苏省旅游条例》专场宣贯活动

03.03.2016  19:30

3月1日上午10:00,连云港市在海州区盐河巷举办《江苏省旅游条例》专场宣贯活动,江苏省旅游局副巡视员吴群蔚、市政府副市长董春科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活动。

江苏省旅游条例》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全省旅游业进入了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新阶段,也为连云港旅游产业发展指明了新方向,对健全旅游管理机制、推进旅游法制建设、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有着重大意义。活动当天,市、县(区)旅游主管部门、旅游景区、星级宾馆、乡村旅游区、旅行社、导游员代表齐聚一堂,共同见证了这一标志性时刻。

活动现场开展了条例现场咨询、旅游资源宣传推介、旅游商品展销、《条例》有奖知识问答等特色活动,吸引了大量市民和游客参与,累计发放条例读本资料1000份,广大市民和旅游从业者在“贯彻落实签名墙”上踊跃签名,以示承诺和支持。此外,还积极发动旅游行业单位学习贯彻《条例》,在城市公共空间悬挂横幅,利用电子信息屏、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条例》。下一步,连云港市还将举办《条例》学习培训活动,完善体制机制,积极开展旅游联合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全市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