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完成“最严环保大检查”
连云港市“史上最严环保大检查”日前完成全面检查。4月1日至10月31日,连云港市共出动执法检查16223人次,检查企业4315厂次,查处违法建设项目347个、违法排污企业241家,罚款金额共计1125.9万元。
根据“环保大检查”方案,3月31日前为企业自查阶段。在企业完成自查后,4月1日至10月31日,各地进行全面检查,组织对重点排污单位、各类工业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开展全面检查。4月1日进入全面检查阶段后,连云港市环保部门不仅全面细致的从面上对各企业进行检查,还开展了突击检查。截至目前,连云港市共出动执法检查16223人次,检查企业4315厂次;查处违法建设项目347个、违法排污企业241家,责令停止建设119家、停产271家、限期整改336家,关停取缔违法企业61家;对239家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1125.9万元;移送环境污染违法案件19件。
在企业自查阶段,连云港市环保部门组织排污单位开展自查申报。通过召开重点企业会议、发布通知等形式,组织排污单位围绕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治污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贮存处置情况等开展全面自查,并网上填报自查情况。目前,全市共有922家重点排污单位完成自查申报工作。
进入全面检查阶段后,各级环保部门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积极贯彻实施新环保法。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市环保部门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18起,其中行政拘留12起、查封扣押3起、限产停产2起和按日计罚1起。针对连云港碱厂废气超标排放问题,连云港市环保局依法对其实施限制生产并予以处罚,复查发现该企业废气污染物依然超标,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100万元。
连云港市将继续深入推进全面检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扎实做好污染源“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同时,严格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及相关配套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狠整改,切实做到处罚一批、整治一批、关停一批,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连云港市将进一步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查工作,摸清底数,研究处理措施,采取淘汰一批、规范一批、完善一批“三个一批”的办法分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