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划定保护红线 描绘生态蓝图
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如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连云港市有了具体的实施意见。6月29日,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多规合一”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努力把连云港市建设成为青山碧水蓝天、绿色低碳循环、宜居宜游宜业、和谐幸福浪漫的山海港城。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多规合一”描绘生态蓝图
连云港市落实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要求,根据自然禀赋、发展现状、承载能力等将全市划分为四大功能区。
其中,西部岗岭生态保护区以生态保护为首要任务,保护山清水秀的自然环境,为全市提供生态产品,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休闲等服务业和高效经济林果等生态农业。
中部平原生态涵养区以生态涵养为重点,加大面源污染防治力度,重点发展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引导人口梯度转移。
东部沿海产业发展区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布局石油化工等临港重点产业,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注意保护河口湿地和近岸海域。
中心城区都市发展区注重完善城市功能、提升都市形象,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吸引人口聚集,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根据四大功能区定位,健全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等配套政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
《实施意见》指出,要保护自然景观,传承历史文化,保护和塑造城镇特色风貌,防止“千城一面”。从严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推动城镇化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
连云港市杜绝大拆大建,加强城乡规划“三区四线”(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绿线、蓝线、紫线和黄线)管理,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同时,加大对传统村落、文化名村、古村落等的保护力度,注意保护历史风貌和乡村风情,展现乡土特色之美、田园风光之美。
如何保护生态空间?《实施意见》指出,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形成生态空间、环境影响、排污总量“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模式。
实施污染协同治理
实施最严饮用水保护制度
今后,连云港市将着力削减大气、水等污染物排放总量,抓好城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根据《实施意见》,到2017年,全市PM2.5浓度与2013年相比下降20%以上。同时,完成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限期治理任务,消除化工异味扰民影响。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提高机动车尾气监管水平、全面推行电子环保标志、开展尾气遥感监测等也被列入《实施意见》。扬尘治理、秸秆禁烧将同步推进。
连云港市还将实施最严格的饮用水保护制度,健全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确保2017年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基本实现双源供水和自来水深度处理两个“全覆盖”。
与此同时,噪声污染防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污染防治以及环境风险控制也有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引导全民增强生态文明意识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按照《实施意见》,连云港市要切实加大生态造林和生态修复力度,确保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
今后,连云港市将初步形成以森林为主体的高效、稳定、安全的城乡生态系统。同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严控新增土壤污染。根据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科学编制海洋功能规划。建立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机制。
《实施意见》指出,严禁非法开山采石,开展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行动,实施分类治理和封山育林,到2017年全面完成市区废弃塘口复绿任务。同时扩大湿地保护面积,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40%。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推动科技创新、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以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降低污染排放水平、建设低碳试点城市等。
生态文明的建设离不开全民的努力。生态文化纳入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鼓励全面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鼓励和引导公众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行为依法进行举报。我市还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监测监督,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