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公布一批最新人事任免 涉多个部门一把手
11月23日下午,连云港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省世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市长项雪龙列席会议并作人事情况介绍。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形式通过相关人事任免,新任职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善明等同志辞去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6年11月23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连云港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徐善明、周琴辞去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并报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6年11月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唐中龙为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李强为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
李青春为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孙迎春为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徐善明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周琴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勇强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秦立仁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农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6年11月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徐善明为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从金为连云港市民政局局长;
韩尚富为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周炜为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方念军为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建军为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锦华连云港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史勤勤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从金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赵建军连云港市物价局局长职务;
张传亚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6年11月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唐涛、戴涛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洪宝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宋金林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胡雪梅、丁汝成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孙伟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高旭明、赵伦同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胡雪梅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青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6年11月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郑云龙为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克晓、万树早为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宋金玲为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宋丽、李海涛、王帆、张川、陈潇姗为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史良成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吴明、宋华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永红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王绪华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史良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长春、张立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肖楠、李仲仪、薛正泉、邹亚驰、阚家新、刘振猛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辑:盛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