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从重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元旦开展查禁行动

30.12.2014  21:12

  新华报业网讯 南京市公安局今天通报:元旦假期将集中开展查禁烟花爆竹行动,违规燃放的一律带至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燃放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拘留。

  按照南京市刚出台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明年元旦起,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栖霞区尧化、迈皋桥、马群、燕子矶、仙林街道,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浦口区江浦、泰山、顶山、沿江街道,六合区长芦、大厂街道为常年禁放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其他禁放区域由所在区政府确定。

  整治行动除了查处违规燃放行为,对在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也将依法行政拘留。市民家中若还存有烟花爆竹,请及时就近上交派出所。

  南京市禁放办公布了举报电话和奖励标准,对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查实后按照查实的烟花爆竹箱(50CM×50CM×50CM)或重量(30公斤)为单位,每单位奖励2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1万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并能举证违规燃放当事人,查实后奖励100元。

  链接:

  南京市查禁违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南京市查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83630300

  各区查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

  玄武区83682209秦淮区52651360

  建邺区87778330鼓楼区58591805

  栖霞区85664203雨花台区66603309

  浦口区58110317江宁区52281094

  高新区58050064化工园58390119。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黄伟 通讯员 宁公宣、公治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