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广告”能否真正“叫停”?
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通知,要求立即停播“瘦身大赢家”等31条违规广告。“违规广告”与明星、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不同,从权威媒体的报道来看,之所以称为“违规广告”,是因为广电总局对这类广告有“明令禁播”的规定。
但是,令一般消费者费解的是,“违规广告”同样涉嫌“夸大宣传”“误导消费”等问题,这与“虚假广告”又有何区别?细读“通知”后发现,“违规广告”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以节目形式宣传,而不是广告;二是,以电视栏目做广告;三是,通过宣传免费送书、治疗优惠等形式,吸引观众拨打热线电话,以及宣传治愈率、有效率,以医生、专家、患者等形象做疗效证明。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既然总局有明文规定,下属单位怎好公然违抗?不过这一“叫停”的作为,似乎还是有点晚,不少观众对以上“叫停”的许多广告,早有不满情绪,如果职能部门能对电视节目进行有效监督,发现“违规”立即“叫停”,也不至于问题越积越多。
明知不可为偏要为之,这也是源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力。现在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到了近乎残酷的地步,电视媒体受制于经济原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出现打擦边球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尤其是二三线城市的电视媒体,这样的违规现象更为突出。
说起张悟本恐怕不知道的人不多。现在,张悟本是被剥去了“神医”的光环,但荧屏上类似张悟本治病的节目并没有销声匿迹。一个值得注意的倾向是,他们的手段似乎更加高明,这些带有辅助治疗性质的保健品,通过现场请来的观众与专家的对话,无限夸大了治疗功效。许多医院里都看不好的病,比如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等,吃了他们吹嘘的药,一个疗程或是几个疗程,症状就“大有好转”。为何像这样的“伪专家”会大有市场,或许是当下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使这样的“伪专家”有机可乘;另一个原因,就是本该以诚实为立台之本的电视媒体的参与更加迷惑了观众。
广电总局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立即停止播出上述广告,同时,应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清理存在同类违规行为的广告。明知不可为偏要为之,单靠自查自纠,恐怕很难杜绝违规广告。从自律的角度要求,虽说法规缺失,但是道德不能够缺失。治理广告乱象需用重典,现在虚假广告和违规广告已经成为重灾区,“违规广告”能否“叫停”?观众拭目以待。(吴为忠)
稿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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