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1世纪现代城一批“违建”已对外出租
最近,家住南京市江宁区21世纪现代城的业主们过得有些闹心,尤其是住在18栋的居民,他们向媒体反映,开发商在居民家门前约15米的地方,建起了4层楼高的“违建”,近期“违建”建设更猖獗,4层违建楼前竟还“有模有样”地搭起了小楼,据说已对外出租为商用。违建对视野和阳光的遮挡,以及商用后可能产生的噪音和厨烟污染,让此地居民抱怨不已;而在全市“再干两百天”期间,“违建”大行施工,也让居民对政府部门拆违不及时提出异议。情况确实如此吗?昨天中午,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调查。
业主爆料:4层高的违建,距离18栋仅15米
近日,一位名叫“21世纪现代城维权业主”的网友在西祠上发帖称,在21世纪现代城18栋北侧,开发商已花半年时间,盖起了一幢4层高的违建,距离18栋楼仅15米,没有获得任何规划许可手续。这位网友还提到,目前得知开发商正积极在江宁区规划局做工作,争取补办手续。虽然业主强烈反对,但江宁区规划局仍然不管不顾,为开发商的违建补办手续,并迟迟不给江宁开发区管委会综合办发违建认定函。
业主爆料称,当初该建筑建设时,业主就到江宁区规划局进行了查询,发现该建筑物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属违建,但是江宁区规划局并没有发公函给相关部门拆除违建,反而不顾业主反对,给开发商违建补办手续。
21世纪现代城业主对于开发商——南京21世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抱怨由来已久。一位业主在帖子中诟病,该开发商在双龙大道、天元中路、庄排路的开发从2000年至今,逐渐打造了21世纪现代城、21世纪国际公寓、百家湖一号,其规划却不断变更,且一路通过了江宁规划局的审批。
记者探访:21世纪现代城18栋被渐渐包围
根据业主的爆料,昨天中午,记者来到江宁21世纪现代城,雨中的小区路面坑洼泥泞,施工队进进出出,正忙活着施工。记者了解到,江宁21世纪现代城小区居民总共约有3000户,都是五六层高的低层住宅楼,北面正在建设中的百家湖一号新楼盘已初具规模,足有百米高,新楼盘“气势汹汹”从北一路盖到西北角。违建就在百家湖一号新楼盘跟江宁21世纪现代城18栋楼之间。18栋北面依次盖着一排小楼、一栋4层建筑,以及百米高的百家湖一号新楼盘。
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百家湖一号的施工是在2年前,虽然当初买房看开发商的规划时,没有看到这一项目方案,但苦于开发商建设这一楼盘确实拿到了规划局的许可,所以即使觉得高楼影响视野和采光,也没有就此提出异议。但是在半年前,新楼盘前又建起了4层小楼,让21世纪现代城的业主们觉得有些过分了。
“这4层楼就紧挨着18栋,由于我们楼层不高,所以直接影响采光。”王先生向记者表示。
最近,开发商在4层建筑前又增盖了一排小楼,这也“点燃”了21世纪现代城业主的怒火。王先生觉得开发商“欺人太甚”,一步步蚕食他们的居住空间。他说,18栋和新盖的一排小楼间的间距几乎不到15米。这些楼都是违建,没有得到规划部门的审批。
记者在现场看到,小楼独立成栋,已建起了三四栋。采访售楼处时,相关工作人员称,这些小楼都已对外出租,将从事商用。王先生和业主更加苦恼,“这楼未来说不定做餐饮,产生的油烟、噪音,都会影响我们的生活。”
业主回忆:住宅楼前原本视野开阔阳光充足
记者在现场采访了一位家住21世纪现代城6栋的业主陈女士。她告诉记者,该小区是在2000年左右建成的,她在2003年搬进该小区。当时,从小区窗前向外望,一片绿意,视野开阔,空气清新。然而在2年前,小区北面开始建设百家湖一号,这处拔地而起的100米高的新楼盘,完全将只有五六层高的21世纪现代城小区包围住。
“我们小区本来空地就不多,绿化也很简单,北面楼盘建起后,西面楼也要开始建设了,今后我们小区就要陷在这些高楼里了。”陈女士皱着眉望向正在施工的大楼,对今后居住环境的逼仄感到担忧,“不仅视野受影响,而且采光也会变得很不好,我们整个房子都晒不着太阳了。”
记者在小区看到,北面“百家湖一号”的施工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着。而小区的西面,大型吊车已经进场,21世纪现代城的不少业主忧心忡忡,开发商为了将利益最大化,近年来加快速度建设新楼盘,估计不出几年,21世纪现代城小区就将被违建四面环绕。
[政府回应]
江宁规划局:充分听取业主意见
慎重考虑
记者昨天下午就此采访了江宁区规划局,法规监督科姚科长解释,那处4层建筑和百家湖一号楼盘是一体的,并且目前手续都齐全,不属于违建;而4层之外的一排面积为500平米左右的小楼作为附属建筑,确实没有手续,属于违建。
但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江宁规划局对这处小楼违建其实下发的是“尚可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认定书。
姚科长解释说,这一认定书意味着,如果业主们对这一建筑持有异议且态度强烈,这处建筑就不会得到规划部门的认可。那么,按照相关法律,违建小楼的拆除应该指日可待。
[追问]
消除了影响,
违建就能摇身一变“合法”?
江宁开发区管委会综合办负责人也向记者证实,开发商在该小区北面建设的一排小楼,确实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建。综合办负责人同时表示,已经在11月19日,对开发商下发了限期拆除的通知书,按照规定,开发商应在下发通知书的7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违建。如果7个工作日内开发商未自行拆除,将下发强制拆除的通知书,执行期限也在7个工作日内。
谈及这处违建,最终究竟何时能被拆除?综合办负责人先是含糊其辞,后来道出了原因:“尚可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认定书让这处违建有了缓和的可能和空间,也就是说,只要开发商“消除了影响”,就可以补办规划手续,将违建“转正”。
违建消除了影响,就能领到规划许可证成为合法建筑?
而且,业主们还反映,当初去区规划局查询过,看过新楼盘的规划图,其中并没有包含这4层楼。后来江宁区规划局不知是何原因,变更了规划,为违建补办了4层楼的手续。这个手续究竟是如何办下来的也得大大打个问号。
编辑:钟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