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报19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 借考察工作赴庐山旅游
龙虎网讯 近日,雨花台区通报了该区铁心桥街道19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工作考察为名赴庐山旅游的典型案件。
昨天,市纪委官方微博“钟山清风”公布了这一典型案件。
经查,2013年8月,铁心桥街道拆迁办时任主任钱某某、副主任翟某某,借学习考察名义,带领街道拆迁办工作人员赴江西庐山公款旅游,共花费5.274万元。
经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钱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翟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全体参加人员退缴旅游费用;经区委同意,区纪委对街道分管拆迁工作的负责人吴某某给予告诫并责令作出检查的问责处理。
事发:
拆迁任务完成得很漂亮,假借考察工作之名旅游
铁心桥街道地处全国首个千亿元软件产业基地——中国(南京)软件谷(南园)的核心区,承担着南园大部分的拆迁任务,涉及农户近400户、企业21家。
2013年,在街道拆迁办干部职工的艰苦努力下,仅用30多天的时间,就完成了95%的动迁工作量。
2013年8月初,拆迁办终于攻下“硬骨头”——杨家坟拆迁项目。
因为当时天气炎热、工作繁重,好几名干部都累得生病打点滴。
“同志们这么辛苦,是否组织点活动犒劳大家一下?”时任街道拆迁办主任钱某某、副主任翟某某提出,以“学习调研外地拆迁工作经验”为由,组织19名相关工作人员赴江西九江考察。
“不太好吧,这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当下公款旅游又查得这么紧!”当时,就有人提出异议。
但这并没引起钱、翟两人的重视。
“规定是规定,惯例是惯例。大家任务完成得很漂亮,以这种方式调动一下积极性也是应该的,回来后工作更有干劲。归根到底是为了更好地工作,问题不大。”两人不以为然。
2013年8月23日下午,“考察团”乘坐江苏百事通旅行社的“大巴”出发,当日到达江西九江。
因怕庐山上条件不好,“考察团”一行就在九江的一家星级酒店住宿,晚上选择了一家当地的特色饭店一起聚了个餐,大家“喝得很开心”。
8月24日、25日,“考察团”在江西庐山景点游览。25日下午回南京,共花费公款5.274万元。
钱某某在接受调查时说:“因为跟旅游团出去,吃得不好,我们吃饭问题都是自己解决的,大家难得有这个机会,品尝一下地方特色美食和好酒。我也是花了不少精力,想让大家吃得满意、玩得开心。旅行社花费不算太多,路上费用只花了1.6万元左右,除给大家买了一些土特产外,其他费用都花在吃住上。因为是公费开支,我们也比较放得开。”
回来之后,旅行社按“考察团”的要求出具了结算发票。
钱某某报销费用时,把所有费用备注成“2013年9月6日学习考察费”,直接找当时街道拆迁办分管领导、副调研员吴某某签了字,随后又找街道主任签了字。
“当时,领导正忙着,也没有多问具体情况,就顺利地报销了。”钱某某说。
查处:
拆迁办正副主任受到党纪处分,街道分管领导被问责
2014年9月,雨花台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铁心桥街道拆迁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组织工作人员公款旅游。
“在三令五申、禁令频发的情况下,还有人顶风违纪,必须从快严肃查处!”区纪委态度鲜明。
次日,区纪委调查组即展开深入调查。
经缜密初核后,区纪委决定对钱某某、翟某某两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消息传开,在铁心桥街道一下炸开了锅。
“说实话,这两年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实在太辛苦了,基于这点,这次违纪能否从轻处理?”街道领导向调查组提出建议。
“党纪法规是‘红线’,不是‘橡皮泥’,谁触碰谁‘触电’!再有客观原因也不行!工作辛苦,进行必要的奖励是合情合理的,但奖励的方式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必须严肃处理!”区纪委亮出了对“四风”问题“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随后,根据调查事实,区纪委调查组对该起违规公款旅游典型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铁心桥街道分管拆迁办的领导吴某某,没有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此次外出考察事宜没有及时跟踪过问,疏于监管,以至考察团私自改变出行目的地,导致公款旅游问题的发生,提请区委对其进行问责处理。
党员、街道拆迁办主任钱某某,牵头组织一线拆迁人员外出,私自改变出行性质,且带队参加公款游玩,其行为已构成挥霍浪费行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党员、街道拆迁办副主任翟某某协助带队公款游玩,承担次要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考察团19人分别退赔应承担的旅游费2776元,合计人民币5.274万元。
很快,区委研究同意区纪委的处理意见,并对街道负责人吴某某给予告诫并责令作出检查的问责处理。
本报通讯员 田月华 李颖慧
本报记者 许震宁
来源: 南京日报 编辑:叶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