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危险化学品“身份证”不可少

24.10.2014  11:58

  记者来信

  新华报业网讯  10月10日,昆山检验检疫局在口岸查验时发现一批进口危险化学品不合格,原因居然出在一张小小的“危险公示标签”上。

  该批货物为丙烯酸聚合物,属于危险化学品,采用集装箱运输,包装容器为开口钢桶,共计16桶,毛重2.81吨。经过现场查验,发现产品加贴的“危险公示标签”格式不对、内容不全,没有标明预防措施、安全储存、废弃处置等必要的内容。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而“危险公示标签”作为危险化学品“安全身份证”,其格式和内容均有明确规定。

  为确保进口危险化学品的质量安全,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口企业要关注“危险公示标签”,全面了解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要求,签订合同时明确货物包装条款。切勿“因小失大”,因小小标签而导致收货时间延误甚至退货。

  本报记者潘朝晖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