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出台进一步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意见

07.11.2016  19:01

      计划在“十三五”期间新建高标准农田200万亩,并要求新建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以县为单位达到1%以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以县为单位达到1%左右。在完成“十二五”期间调剂指标任务的基础上,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达到1%的,由市级按每亩10万元的标准补助项目建设经费,对占补平衡指标超过1%以上部分,每亩再奖励5万元项目建设经费。所有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市级统筹调剂使用。新增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由各县(市)区统筹调度使用,最低价格不低于每亩10万元。(南通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