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规定
根据《苏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7月7日,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对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提出十项要求,进一步强化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是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带队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是本辖区内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和较大影响安全事故,政府各分管领导应当按照各自分管行业领域,到现场指挥应急处置。
三是国内发生重大以上和重大影响安全事故,各级政府各分管领导应当及时布置和落实开展相同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工作,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是各级政府各分管领导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行业领域业务工作,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考核。
五是各级政府各分管领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存在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制止不力、重大安全隐患督办整改不力、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信息等问题,对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约谈。
六是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落实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任务,推进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七是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协助部门主要负责人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抓好相关工作。
八是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各自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九是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分管领导,要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暗查暗访,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开展排查整治,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十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对下级政府及其部门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等情况,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考核,对成绩突出地区和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地区和部门,在年度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苏州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