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进一步加强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监管

06.04.2016  17:45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关于督促涉氨制冷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近期,连云港市安委办进一步加强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体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二是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依据《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试行)》组织复查。三是核查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液氨储存、使用情况,对辖区内液氨储存、使用量达到10吨以上的涉氨制冷企业进一步核实确认,督促所有涉氨制冷企业开展辨识、评估工作,加强重大危险源企业登记建档、备案,强化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落实安全措施,保证安全设施和安全检测监控系统可靠运行。四是推动安全距离不足的企业进行改造、搬迁。五是强化联合监管,积极做好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确保渉氨制冷企业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取得成效。

连云港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