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件高发的预警

12.12.2016  16:12
         近期,南京连续发生多起冒充公安民警实施诈骗的案件,不法分子电话联系受害者,向对方谎报公安民警身份,告知对方涉嫌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或受相关案件牵连加以恐吓,并将假通缉令发送给对方,利用受害者法律意识单薄、害怕的心理,要求对方转账汇款到指定的账户。此类诈骗案件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值得引起各级公安机关防范打击,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一、近期案例   2016年11月11日10时许,许某接到自称上海市宝山区公安局刑警张子健的电话,对方称有人冒用许某的身份证办理了一个电话和一张建行卡涉嫌诈骗案件,要对其抓捕,不一会儿又有一名自称杨芳的检察长打电话联系许某,要对其银行卡进行验证,许某连续四天在位于秦淮区八宝东街1号的农业银行ATM机上按照对方电话指示共汇款186076元人民币后,发现被骗。   2016年12月4日12时30分许,受害人张某在家中接到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的电话,称张某涉及一起金融诈骗案件,让张某将钱打到对方提供的国库号做资金公证,张某按照对方提示到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关路农业银行分三次将19900元汇款到对方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   2016年12月9日12时20分,杨某在12月5号接到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电话,称受害人涉嫌一起经济诈骗案,随后要求加受害人微信并将一张假通缉令发给受害人,嫌疑人同时提出让受害人提供所有资产信息,并且要求将全部资产汇到指定的安全账户,受害人从5号开始至8号,共计汇款679300元到嫌疑人指定的账户。         二、案件分析        1、作案时间:不固定时间拨打电话。         2、侵害目标:防范意识较差的群众。         3、作案手段:犯罪嫌疑人利用改号软件,冒充各地公安民警,以涉嫌刑事案件为名进行恐吓,犯罪嫌疑人不仅能准确说出对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现住址等信息,并将假的通缉令发送给受害人,骗取信任后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三、警方提醒        建议广大市民要提高防骗警惕性,通过网络、短信、广播、报纸、电视台等各类媒体,了解犯罪分子作案伎俩,要知道公安机关是不是简单地通过电话来办理案件的,如果接到类似电话,不要慌张,可向家人、同事、邻居、社区民警求证,不能轻信,更不能不与任何人沟通就轻易地去银行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