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以“零容忍”“零懈怠”保证换届的风清气正
一、坚定“零容忍”的政治态度
龙虎网讯 所谓贿选,即选举中的贿赂行为,即竞选者在选举中通过一定的物质利益或其他方式对参加选举的代表和选民进行贿买,以使自己在竞选中胜出。贿选的主体是将要或正在参与竞选的人,贿选的对象是享有投票表决权的选举代表或选民。贿选的方式主要是给予代表或者选民一定的利益,如金钱、财产、可期待的利益回报或精神、感情上的享受等。贿选现象在我国少数区域的出现, 严重污染了政治生态,败坏了社会风气。透视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以及中央巡视组在巡视中发现的某些地方拉票贿选问题,不难发现,一些人思想不端、动机不纯,态度不正,不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而是热衷于拉关系,以“贿选腐败”挑战党的组织纪律和民主选举制度。这种歪风邪气如果蔓延,不仅腐蚀党组织的肌体,还会动摇国家政治制度的根基。因此,必须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坚决根除。
“零容忍”三个字,铿锵有力,体现的是一种坚强决心,宣示的是一种鲜明态度。“零容忍”,贵在一个“零”字,也难在一个“零”字。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林提出的“破窗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栋建筑上的一块玻璃,而这扇窗户又没有被及时修复,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久而久之,这些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由此犯罪就会滋生、蔓延。换言之,纵容微小过失,就必然酿成重大违规,这正是对贿选“零容忍”的必要性。习近平痛恨腐败,曾多次表态对待腐败要“零容忍”。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指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这充分表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不仅态度坚决,旗帜鲜明,而且动真碰硬,雷厉风行,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还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严肃查处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持从严治党,严肃党纪国法,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
总书记“零容忍”的表态反映出其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习近平接受俄罗斯电视台专访时曾表示:“中国共产党坚持执政为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对贿选现象“零容忍”,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
二、制定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选举需要选举制度作保障。选举制度主要表现为一些程序和规则,即实现选举权的方式、方法和步骤。正当的选举程序能保证结果具有持久的正当性和公信力。拉票贿选是以贿赂腐败挑战党的组织纪律,是以权钱交易破坏选举制度。必须以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捍卫神圣选举,塑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习近平指出:“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首先,要做到有法可依。习近平指出:“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贿选现象产生于选举实际之中,可见,某些法规亟需完善和发展。第一,要从法律制度上完善选举程序。没有科学、合理的程序,选举只能停留在纸面,流于形式。如果选举制度完善,选举程序合理,整个选举过程透明程度高,选举主持机构不施加影响,结果完全取决于选票,而且每一张选票具有同等效力,那么选民就会珍惜手中神圣的一票,放弃选票或接受贿选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第二,要完善选举的法律法规。对选举的换届选举时间、选民资格、候选人条件、违反选举程序、破坏选举等行为以及选举纠纷等重大事项,制定统一的、具体明确的规定。
其次,要做到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他强调:“政法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公生明,廉生威。’要坚守职业良知、执法为民,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
最后,要做到违法必究。要让每一个贿选参与者和监管失职者,都付出违法的代价。必须同时处罚行贿者和受贿者并追究失职的选举组织者的责任,通过三管齐下,才能有效防止和制止贿选行为。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决不能让那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蔓延开来,否则还有什么法治可言呢?要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谁违法就要付出比守法更大的代价,甚至是几倍、十几倍、几十倍的代价。当然,这是一个过程,要逐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使大家都相信,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三、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
以科学的制度体系和有效的工作机制来保障和推动换届选举的公正进行,这既是方向,也是要求。“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铲除权力腐败的温床,让人民监督权力,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换届选举要按照纲要所指出的明确方向和原则,突出着力点、总结实践经验、加强探索创新,努力提高工作机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是要严把选人用人关,将真正的德才兼备的人选进领导班子。亲贤臣,远小人,则国兴;亲小人,远贤臣,则国废。2013年6月,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国家发展关键靠人才,党的兴衰关键看干部。选贤任能,选好人才、用好人才,不仅关系到干部自身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更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
二是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普及。只有广大选民觉醒了,才会自觉抵制贿选的不正之风,贿选也就会失去市场。2014年1月7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关键是要以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就能通过法律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三是要透明选举、阳光选举。一切事务只有置于阳光下,权力的黑手才难以翻云覆雨、暗渡陈仓。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而阳光、透明恰恰正是党内民主赖以生存的养料。2014年1月7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涉及老百姓利益的案件,有多少需要保密的?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一般都要公开。”
四、保持严肃认真的纪律要求
透视衡阳破坏选举案发现,56名存在送钱拉票行为的省人大代表,有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32人,占总数的57.1%;518名收受钱物的市人大代表,有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383人,占总数的73.9%;76名收受钱物的大会随团工作人员,有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46人,占总数的60.5%。这组沉痛的数据令人痛心!如此多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竟然集体失职、选择了同流合污、明哲保身。这组沉痛的数据令人反思!领导干部的纪律要求摆在哪儿?共产党员的纪律要求又放在何处?无数案例说明,凡是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无一不是理想信念坍塌、道德情操沦陷、纪律规矩失守造成的。
纪律是党的生命。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从严治党要向基层延伸。党的执政基础在基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贿选参与者大部分是基层党员,因此从严治党必须向基层延伸。习近平指出:“基层干部离群众最近,群众看我们党,首先就看基层干部。基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键在于提高包括基层干部在内的各级干部的能力,广大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如何,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基础性作用。” 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今年,党中央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将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延伸,落实到每名党员。当前要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主题教育、专题讲座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党纪观念。组织入党一生一次,思想入党一生一世。毛泽东曾讲过:“现在的努力是朝着将来的大目标的,失掉这个大目标,就不是共产党员了。然而,放松今日的努力,也就不是共产党员。”“两学一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
换届选举是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次生动实践,必须保证换届的风清气正,通过民主、科学、公正、合理的选举,体现人民的意志,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既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也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防止出现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
来源: 学习中国 编辑: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