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近岸海域水质怎么样?省人大常委会暗访了!
交汇点讯 近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门检查组到我省沿海地区,对近岸海域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暗访检查。
今年5月底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报告显示“我省近岸海域水质有所下降”。省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由陈震宁常务副主任、邢春宁副主任带队,先后到南通、盐城、连云港三市近海岸进行暗访。检查组通过随机察看、当面询问、现场取证、仪器检测等方式,实地检查了5条入海河道、12家企业(养殖场)有关情况,深入了解当地近岸海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并召开会议,向当地市县人大、政府作了情况通报,对今后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改善近海水质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意见。
检查组认为,沿海三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沿海三市处于长江、淮河流域最下游,水资源条件相对较差,历史欠账较多,今年降水量偏少,加之一些地方污染排放存在管控不严的问题,造成目前近岸海域水质不容乐观,存在水环境安全风险。现场监测数据表明:海安市北凌河北凌新闸断面、如东县栟茶运河六总桥断面水质都为劣V类,赣榆区沙旺河204桥断面、兴庄河兴庄桥断面水质都为IV类。检查发现,造成水质下降的问题有:一些地方对海洋环境保护重视不够,发展理念存在偏差。沿海地区畜禽、水产养殖总量扩大,养殖、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缺乏有效处理;乡镇产业缺乏环保统筹规划,企业“散乱污”现象突出,部分企业污水未达标排放,甚至直接排入河道;受资金制约,农村基础环保设施投入不足,不少乡镇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部分地区环保监管不严,基层执法力度不够,责任追究不到位。
检查组强调,要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对近海水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把责任落实到乡镇、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基层。针对排放管控不严造成水质下降的问题,要从源头发力,加大环保投入,严格落实制度,采取更加科学精准的措施,切实提升水污染防治的能力和水平。要以法律为准绳,加强依法治理的力度,制定明确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状,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形成不敢、不能破坏生态环境的高压态势和社会氛围。要一手抓当前,一手谋长远,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把保护近海水环境与当地重大发展战略规划统筹起来,更好推动沿海地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相关市县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给予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并取得初步成效。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蒙蒙,有关委员会和省环保厅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通讯员苏仁轩 交汇点记者 王晓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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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