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国内首次运用数据量化分析职务犯罪案件
1月29日,淮安市检察院撰写并上报该市市委的《2015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报告》,其中运用数据分析提出“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大批职务犯罪存量得以发现和惩处,通过各种综合预防手段,职务犯罪的增量得到初步的遏制”的观点,这是自中央提出“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的反腐败总体思路后,在国内首次运用数据量化的方法对职务犯罪存量和增量进行分析和比较。
该院以十八大的召开作为节点,将发生在十八大之前的职务犯罪行为作为存量,发生在十八大之后的职务犯罪行为作为增量,对2012年以来淮安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数据进行了系统分析,得出“发现和惩处大批职务犯罪存量,初步遏制了职务犯罪的增量”的观点。记者从该院的分析报告中发现,受贿案件发生在2012年以前的782笔,涉案金额977万元,单笔平均受贿数额1.25万元;发生在2013年的255笔,涉案金额294万元,单笔平均受贿数额1.15万元;发生在2014年的152笔,涉案金额201万元,单笔平均受贿数额1.33万元。2014年的受贿次数以及受贿总额较2013年分别下降了40.4%和31.6%,下降的幅度非常明显。
根据该院对部分已经被查办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分析及随案了解情况,其中不少人在十八大以后受贿的频率和数额明显减少,原因就是“不敢了”,同时行贿人对当前的形势也有了清醒的判断,认识到行贿是一种“害人”的行为,不少人不再以钱换权,商务诚信得到提升。
“但目前我们只能是谨慎地乐观,从数据分析来看,职务犯罪存量的确占有较大比重,增量虽然稳中有降,仍旧不容忽视,如2014年的单笔平均受贿数额比2013年还略有上升。所以,运用各种综合手段预防和遏制增量发生的任务依然很重,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该院检察长肖天奉表示,在该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所查办的案件中仍有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甚至党员领导干部不习惯、不适应,或因腐败惯性,在职务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不能自拔;或仍然抱有侥幸心理,不收敛、不收手,少数人员甚至有恃无恐,顶风作案,如该市原商务局局长孙某,总计受贿140余次190余万元,其中发生在2013和2014年的就达38次近133万元,占个人受贿总额的70%,受贿次数虽然减少,但是在十八大之后受贿数额更大,其中在2014年主动索贿金额就达35万元。
“根据这一分析,在近两三年内,也就是《建立健全惩防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的最后一两年里,我市能够通过‘减存量、遏增量’,最终实现职务犯罪有所下降的预期,为实现中央对职务犯罪‘标本兼治’贡献力量。”肖天奉很有信心地说道。同时,他也表示,运用数据量化分析职务犯罪的存量与增量,只是该院的初步尝试,今后将更加注意对数据样本的收集、整理、研判、运用,使该院的分析和研判更具科学性、全面性和针对性,为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