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首次运用听证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05.07.2017  18:12

      7月3日下午,省厅就三起行政复议案件分别举行听证会,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均到场参加听证。会上,双方分别陈述了复议请求及理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还就相关证据进行了质证。听证结束时,经进一步释明事实情况并补充相应材料,在听证主持人协调下,有两起不服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申请人当场撤回了复议申请。
      这是省厅首次运用听证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通过听证,既进一步查明了案件事实,妥善化解了行政争议,更好地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也是省厅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厅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