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狂飙130迈撞断树木 醉驾男被赣榆检方提起公诉
27.02.2018 14:56
本文来源: 检察院
赣榆人成某年底参加亲友聚会,在与众亲友推杯换盏之后,成某驾车回家时发生事故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近日,由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经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成某在公共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成某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3000元。
2017年12月4日中午,成某和几个亲戚在连云港市赣榆区厉庄镇一个饭店内聚餐,吃饭的时候成某喝了几杯白酒。酒后成某驾驶轿车,沿石黑线由西向东行驶至连云港市赣榆区厉庄镇吴林村前发生交通事故,据被害人潘某证实成某所驾驶的车辆事发时车速极快,先是将路边碗口粗的松树直接撞断,接着又将路边的杨树也撞倒了,后来车辆打着圈撞到被害人所驾车辆的驾驶室前轮和后车门,最后该车在被害人车辆后方停下来了。民警出警后发现车祸现场一片狼藉,成某所驾车辆被撞的面目全非,路面上散落着车辆部件以及被撞断的树木,所幸该起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经连云港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9mg/100ml。成某归案后供述其当时车速大约在130迈左右,但因为饮酒过多手脚已不受控制,才造成该起交通事故,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限速40公里的乡村道路上驾车时速达到130公里,并且造成交通事故。严重缺乏对自己、对他人生命和健康负责的意识,故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建议法院对其从重处罚。鉴于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全部犯罪事实,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张江波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7.02.2018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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