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大年,人多的地方少凑热闹

01.02.2016  14:20

  过年放烟花爆竹、逛庙会、撞钟,是很多市民的习惯。不过,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发布年终防范提醒,过大年有些热闹你可别去凑,为了大家能过一个欢乐祥和年,少燃放烟花爆竹,人多地方不要去挤,以免发生意外。

  江苏三城市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

  据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人介绍,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主要有三方面限制,即品种限制、时间限制和地点限制。

  品种限制是指,禁止个人燃放消费级别属于“专业燃放类”的烟花爆竹,主要包括危险等级属于A级和B级的产品,这些烟花爆竹危险性大,只有在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中才能使用,且必须经过公安机关许可审批,由专业人员燃放。特别是其中的礼花弹被称为“烟花杀手”,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时间限制,江苏各地有不同规定。2016年春节期间,我省南京、张家港、昆山等3个城市实施禁放。无锡、徐州、盐城、镇江、泰州、宿迁等6个省辖市和宜兴、大丰、扬中、丹阳等4个县级市的城区平时限放,常州市和江阴、溧阳、启东、仪征、兴化等5个县级市的城区平时禁放,春节期间放开、允许燃放;其他各市、县城区全年都允许燃放。

  地点限制是指,七类地点一律禁止燃放:一是文物保护单位;二是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是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是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是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是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七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严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

  从去年12月开始,江苏公安机关深入推进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

  沛县公安局会同安监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沛县地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去年12月28日,沛县警方展开收网行动,相继在铜山区刘集、大彭镇、沛县张寨镇等三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蒋某及其上线王某、方某等14人,并查获烟花爆竹5000余箱。其中在铜山大彭镇加油站后边一废弃院内,警方查获王某秘密存放的烟花爆竹3000余箱,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后根据嫌疑人交代,警方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6人,其中王某等4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被依法刑事拘留。

  除了严查不法商贩外,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三种情况会被处罚。

  第一种,个人非法携带的(包括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没收烟花爆竹,并处罚款200元至1000元;

  第二种,燃放工程违规的(包括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者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违反规定进行燃放作业的),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罚款1万元至5万元;

  第三种,个人燃放违规的(包括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地点燃放,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责令停止燃放,罚款100元至500元;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警方呼吁过年大家不要凑热闹

  警方提醒,参加大型活动尽量错开高峰时段前往活动现场,对灯会、庙会、撞钟、祈福等易人流拥堵的活动,请尽量避开高峰时段,错时参加此类活动。对表达能力有限的老人和孩子,可在其衣袋里放置写有基本情况、家人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安全卡”。假如鞋子被踩掉,或者拎包、手机等重要物品被挤掉,不要弯腰或下蹲捡拾,生命永远比物品重要。

  如果遭遇拥挤人群怎么办?警方提示,若身不由己陷入拥挤人群中,应保持左手握拳,右手握住左手手腕,做到双肘与肩平行,微弯下腰,双肘在胸前形成牢固而稳定的三角保护区,低姿态前进;若自己被推倒,一时起不来,可两手十指交叉相扣,护住后脑和颈部,两肘向前,护住头部,双膝尽量前屈,护住胸腔和腹腔重要脏器,侧躺在地,保护身体脆弱的部位。

  本报特约记者 苏宫新 本报记者 李海明

编辑: 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