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代表团来我省商谈对口合作工作

03.03.2017  20:35

  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明确江苏省与辽宁省建立对口合作机制。为全面启动江苏辽宁两省之间交流与合作,做好对口合作工作,2月23-24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吴忠琼主任率代表团赴江苏开展对口合作对接工作。期间,23日晚,我委朱晓明主任主持召开两委工作对接会,就两省对口合作工作进行商谈。24日,我委赵芝明副主任主持召开两省对口合作工作座谈会,介绍了江苏省情及对口合作工作建议,并陪同辽宁代表团赴中国(南京)软件谷和江宁经开区进行考察。

  两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组织部、经信委、科技厅、商务厅、农委等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对口合作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