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立“辐射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库”

27.04.2017  12:12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96号)、《关于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辐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7〕19号)的要求,省环保厅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辐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服务入围供应商”。

  4月25日,省核安全局与10家入围的供应商签订了“江苏省政府采购服务合同”,建立“辐射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库”。今后,江苏省环保厅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辐射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或调查的费用,将全部由政府财政支付,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