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生产方式比“杀牛取肉”更理性

09.01.2015  12:07

  河北行唐县奶农李娟(化名)最近多了一项任务,把交不上去的鲜奶提到养牛小区周围的田里倒掉。和李娟一样,很多2014年上半年刚刚高价买入奶牛的河北省奶农们正忍受煎熬。经历了2013年下半年的“奶荒”之后,鲜奶价格曾一路飙升至5元/公斤,很多奶农都花高价买入了奶牛。但2014年下半年以来,鲜奶价格进入下行通道,鲜奶收购价格一路下跌至3.3元/公斤,而与此同时,饲料售价居高不下,养殖成本上升,奶牛顿成了烫手山芋。更要命的是奶企鲜奶用量减少,奶农的鲜奶交不上去,把交不上去的鲜奶倒掉,甚至把刚刚怀孕的奶牛卖掉成了奶农们不得已的选择。

  奶贱伤农从而导致奶农杀牛,这背后有一个残酷而又现实的逻辑:因为杀牛卖肉的价格要比养牛卖奶高。人是经济人,既然奶农提供的是商品原奶,其就应有利可图,如果原奶的价格突破维持生存和简单再生产的底线,那么问题也就接踵而至了。

  虽然这种事情残酷到令人扼腕痛惜,但实际上并非是一件新鲜的事情,导致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由奶户到奶站再到乳品企业的鲜奶收购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对奶质的评定不透明,奶站和企业便可随意压价。

  这其实是一种双输的模式,短期来看,企业压价节省了成本,但是奶农杀牛,奶源势必会越来越少,而企业为了争夺奶源,势必会提高收购价,而这部分成本肯定会被转移到最终的消费市场上,后果便是奶制品涨价。消费者忘奶兴叹,企业的利润也会下降。

  不过我们也要认识到,导致这种不平等利益分配格局的重要原因是,我国奶牛饲养以家庭为主,饲养方式比较落后。分散的饲养方式,导致了奶源品质不高。而企业需要优质奶源决定了奶站存在的合理性,大量养殖户也陷入了一种低投入、低产出、低效益的恶性循环。

  当前,奶农应尽快转变生产方式,重点处理好产业链内部各环节的利益分配,这一切都比杀牛来得更理性。毕竟杀牛只是一种短期利益使然。

  具体而言,笔者以为,其一,防止“奶贱伤农”,应发挥好行业协会的作用。笔者建议在重点奶源地区尽早成立由政府、企业、奶业协会、养殖户为代表的原料奶价格协调委员会。如此,协会根据实地抽样调查和测算的数据,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确定原料奶交易参考价格。同时,要坚持以质论价,鼓励奶农通过生产优质原料奶获取更多收益。

  其二,在自愿的基础上把分散的奶农通过各种形式组织起来,创办合作经济组织,增加奶农的话语权,而后通过与企业签订完善的购销合同的方式,完善合作经营关系。

  其三,依法对收奶站点进行清查整顿,对坑害奶户、压等压价及随意变更收奶标准等不法行为进行严格打击。

  当然,这些举措离不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支持。笔者以为应发挥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社会各级银行组织的积极性,建立奶业发展专项融资担保基金,理顺金融关系后,各项措施才能更加顺利进行。(钱兆成)

编辑:枫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