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拔车钥匙 2岁女童被撞到墙上身亡

20.10.2015  12:02

  电动车主被判担责5成赔偿38万元

  未拔车钥匙,常熟一车主直接将电瓶车停放在路边。几分钟后,这辆电瓶车竟自己动起来,将一个两岁女童撞死。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因女童死亡引起的纠纷,电瓶车驾驶人陈某承担事故50%的赔偿责任,被判赔38万元。

  今年4月一天,陈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行至常熟市某村李某租住门口处,将车停放于此后进入李某租住房。数分钟后听到响声,至租住房门外发现,李某两岁的女儿李小某被该电动三轮车撞于墙上受伤,后李小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2015年5月,常熟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事故中,从现有证据无法判断事故发生原因是电门发动还是溜车,但陈某具有将驻车制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车在事故地停放未确认切断电门的过错。

  事发后,李某与陈某因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赔偿因女儿李小某死亡造成的损失77万元。

  常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陈某将不符合要求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车停放在事故地时未确认切断电门,具有过错,且根据现有证据无法排除该过错与李小某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故被告陈某应对李小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原告李某未履行监护责任,对事故的发生亦有过错。最终判决被告陈某按50%比例赔偿李某各项损失人民币38万元。

  通讯员钱敏焰陈香记者於苏云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