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购税”税率仍为10% 4类车需征税
2000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10%。业内专家告诉记者,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将条例上升为法律,保持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税率为10%仍维持了《条例》的现行规定。不过从征求意见稿看,在《条例》基础上也对少数征税事项进行了合理调整,比如将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改为汽车、摩托车、挂车和有轨电车等4类,因为原来的农用运输车、电车中的无轨电车已经统一纳入汽车管理。
新法将如何计税?根据购置应税车辆的不同情形,《征求意见稿》规定了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的4种确定方法:
一是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是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应税车辆的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消费税税款之和;
三是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是纳税人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为避免税务机关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与纳税人实际购车价格出现差异而增加纳税人负担,减少征纳矛盾,《征求意见稿》取消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
江苏去年征收车购税240亿
南京超10万辆车享受减税优惠
记者7日从国税部门了解到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南京市征收车购税36.74亿元,全年享受减税优惠车辆超过10万辆,减征税款超5亿元。而江苏省去年一年征收车购税超过240亿元。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汽车市场表现不佳情况下,购置税优惠政策被多次用于“救市”。可以说,在国内汽车市场刺激政策中,运用频率和次数最为广泛的非购置税优惠政策莫属,刚刚过去的2016年国内车市就是最好的例证。
而目前最受百姓关注的莫过于小排量和新能源汽车的车购税优惠能否延续,尤其是已经在大城市遍地开花的新能源车。据记者了解,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规定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不过该优惠自2018年1月1日起结束,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另外,为了新能源车市场更快发展,目前大部分新能源汽车可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不过到今年年底优惠政策也即将到期,根据此前有人按照新能源主流车型价格算的经济账,这笔优惠能为消费者省去1.5万元左右,为此也有不少行业协会和车企现在已经开始在呼吁持续新能源车购置税优惠。当然,选择年底前购车,可让优惠落袋为安。(徐晓风 韩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