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车盗贼车内留血迹 不承认照样判刑

22.07.2015  20:35

  中国江苏网7月22日讯(记者 米格)一盗窃累犯,在砸车盗窃作案中在车里留下了血迹,尽管他百般辩解没干过此事,照样判刑。记者今日从江苏通州法院获悉,血迹DNA鉴定结果足以认定窃贼身份,不承认只是徒劳。

  昆山男子李某是个瘾君子,两次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处理。还因为惯于盗窃,四次被法院判刑,2013年12月20日出狱。

  2014年11月26日晚,李某在通州一停车场,将一轿车玻璃砸碎,进入车里盗走现金12000元。李某的盗窃行为被附近的监控抓住,但监控难以看清面部。

  车主报案后,警方在车里座椅上发现了一块血迹。经提取鉴定,确定了该血迹是李某留下的。

  2015年3月,李某在泰州因吸毒被抓。在接受审判时,别说是砸车盗窃了,他直接就说从来没到过通州。

  法院认为,李某是累犯,血迹DNA鉴定书及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等证据已形成证据锁链,足以认定李某的犯罪行为。其没到过通州的自辩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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